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践行“抓基层、打基础、强落实、见实效”能力作风建设活动,锚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,加强资金项目督导监管、护航乡村振兴。近日,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组赴绥滨县、萝北县开展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督导检查。
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、座谈交流、实地踏查、调查走访等方式,对县域内乡村振兴领域产业项目闲置、损毁、低效等问题排查整改情况,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情况,“四个一批”项目分类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,并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。对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抽查检查,对问题整改工作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给予指导性建议。
督导组对各县区提出工作要求:一要用好资金。按照我省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资金拨付和管理要求,持续加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,在保证程序规范的基础上,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,确保达到资金支出序时进度,高质量完成阶段性任务目标和年终绩效考核要求。二要管好项目。要扎实做好扶贫(帮扶)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,按照“巩固一批、升级一批、盘活一批、调整一批”的“四个一批”要求,落实好资产后续管理责任,规范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,严格项目资产处置。要认真排查整改“项目低产低效”、“资产闲置浪费”等问题,确保全市乡村振兴领域经营性产业项目持续发挥效益。三要抓好整改。围绕政策落实、产业发展、项目实施、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,坚决排查整治防返贫摸排搞形式,帮扶不及时不精准、“数字帮扶”、“纸面帮扶”,“三保障”和饮水安全、工程项目管护不到位等方面问题。同时,要举一反三做好审计、第三方评估、实地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,把“当下改”和“长久立”结合起来,建立完善问题防范整改长效机制,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,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质效。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t.hlj.gov.cn/nynct/c115380/202405/c00_3173878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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